(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0月26日讯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从今年9月起,我市进一步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和时间,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今年9月19日,国家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社保部门迅速贯彻落实。
我市进一步扩大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自2022年9月起,我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均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深圳延长了缓缴期满后的补缴时间。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政策到期后采取分期或逐月方式,于2023年12月底前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一次性补缴到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社保局温馨提示:在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的,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作欠费处理。缓缴也不会影响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
所有大型货车车主请注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通告,为缓解深圳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
11月1日0-24时,深圳新增18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5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1月2日讯(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罗莉琼)记者昨日从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
出门在外的深圳人常常靠地铁站、公交站来定位但随着城市发展很多地方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方便小...
关于报备南山区粤海街道涉疫重点场所行程的通知亲爱的市民朋友:近日,辖区内发现核酸检测异常人员,为...